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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货交易所的公司制和会员制怎么理解?
1、期货交易所可以采用公司制或者会员制。1: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设立的是会员大会(权力机构),目前会员制的是: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2: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
2、目标不同:会员制期货交易所通常不以营利为目标,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通常是以营利为目标,追求交易所利润更大化。规定不同: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一般适用民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首先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只有在公司法未作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民法的规定。
3、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公司制期货交由送的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是理事会,公司制期货交易所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是董事会。
期货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区别?
1、全面结算会员除可以为其本公司的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外,还可以和与其签订有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显然其业务范围更广些,实力更强些。期货公司可根据自身实力和业务范围决定是申请交易结算会员还是全面结算会员。
2、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即结算银行,也称“特别结算会员”,其为没有(直接)结算资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并承担结算风险。全面结算会员——自身直接和交易所结算,也为其他没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当然也承担相应的结算风险)。
3、交易结算会员期货公司(简称交易结算会员)仅能受托为客户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不允许为非结算会员提供此类服务。
什么样的公司能成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号全面结算会员呀?
1、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分级结算制度,在分级结算制度下,只有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机构才能成为结算会员,而其他不具备结算会员资格的非结算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进行结算,从而形成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
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号全面结算会员是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不同于商品期货的扁平化的结算制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借鉴国际期货市场惯例,在制度设计中引入了分级结算制度,以强化中金所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3、首先呢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 *** 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金融期货交易所,是如今期货交易统筹安排的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