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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交易中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管理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期货公司对客户的管理和期货交易所对会员的管理。尽管期货价格的波动是不可控风险,但只有当期货价格波动导致交易者的风险溢出之后(比如爆仓)才构成期货公司的风险,同样,只有当期货公司的风险溢出之后才构成期货交易所的风险。
首先,必须严格遵循期货交易所和经纪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不利的交易环境和被动地位。其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和规模必须合法且适度。不稳定的资金来源可能导致交易中断,而过度交易则可能超出个人财务承受范围,将自己置于高风险境地。
交易系统的风险控制手段包括涨跌停板制和强制平仓制度,当会员账户出现问题,交易所会根据市场安全执行强制平仓。结算系统的风险管理则包括保证金制度,保证交易双方的履约,以及每日结算制度,即逐日盯市,每日调整会员账户盈亏,确保保证金水平充足。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修改决定
将标题调整为“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删除“试行”字样。 之一条更新为: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本办法旨在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管,促进其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 新增第四条,要求期货公司定期进行压力测试,以适应监管需求和市场变化。
关于修改《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决定为进一步完善净资本监管,支持期货公司创新发展,现决定对《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证监发〔2007〕55号)做如下修改:标题中删去“试行”,修改为:“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的风险监管要求由《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第三章详细规定。首先,公司必须始终遵守以下指标标准: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以确保稳健运营。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需达到100%,以充分覆盖潜在风险。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保持足够的财务稳定性。
期货公司的风险监管指标管理 *** 主要涉及第二章,内容涵盖了一系列关键指标,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首先,第六条明确指出风险监管指标包括净资本、净资本与公司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与净资产的比例,以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和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还有结算准备金的更低限额等。
(2007年4月18日证监发〔2007〕55号公布,根据2013年2月21日 *** 公告〔2013〕12号《关于修改〈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决定》修订)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期货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稳健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期货公司有义务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准确编制并定期提交风险监管报表,以透明度展示其经营状况。公司需建立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严格内部控制体系,设立动态风险监控机制和资本补充措施,确保净资本等关键指标始终符合规定的标准,以维持稳健运营。
期货风险教育之期货交易所的风险管理
这是与保证金制度相配套的重要的风险管理制度,它更低限度保证每一个交易者的保证金能抵御一天的交易风险,通过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在当天的交易中出现亏损的交易者,必须在次日开市前补足保证金),从理论上期货交易的交易风险被控制在更低限度。
作为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特别是新进入期货市场的新手,在进行期货交易时,最主要的要注意几个方面: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的一切风险管理制度。如若违反这些制度,将使您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投资的资金、规模必须正当、适度。
交易所风险主要有2个来源,1个是监控执行力度,2是异常价格波动风险。监控执行力度包括保证金制度、逐日盯市制度、当日无负债制度、更大持仓限制制度、大户报告制度等。这一点可以看巴林银行破产的案例。异常价格波动风险,其中,大户操纵和资金风险。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下列风险管理制度:①保证金制度;②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③涨跌停板制度;④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⑤风险准备金制度;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制度。
对于期货公司和期货交易所来说,所面临的主要是管理风险。管理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期货公司对客户的管理和期货交易所对会员的管理。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这是交易所控制市场风险程度的,防范风险扩大的重要措施。